营改增后,财税36号文件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劳务类的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3%,在国税申报。
以增值税为基数计征的附加税有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附加,税率分别为7%、3%、2%。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