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企业辅助材料怎么核算?
辅助材料就是不专门针对用在哪个产品上的,如工具,酒精等,胶棒,可设置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中,
在领用时:
借:制造费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结转成本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辅助材料是指直接用于生产,在生产中起辅助作用,不构成产品主要产体的各种材料。按其在生产中所起作用的不同,又可分为:
(1)加入产品实体与主要材料相结合,或使主要材料发生变化,或给予产品某种性能,如染料、油漆、催化剂等;
(2)被劳动工具所消耗,如维护机器设备用的润滑油和防锈剂等;
(3)为创造正常劳动条件而消耗的,如清洁工作地点的各种用具等。
工厂加工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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