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物业费不开具发票是否需要缴税?
答: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且简易计税方式的,54号公告中并未规定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应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的“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形,在新系统中可不采取差额开票功能,业主可抵扣差额征税前的进项税。
据此规定,企业单位发生经营收费时,必须给付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开具发票是应尽的义务。且,如果物业公司采取包干制物业费标准时,物业费中已经包含了国家税费,不应再单独向业主收取税金。
而增值税是必须收取的,否则物业公司就有逃税的嫌疑。
收取物业费如何做账务处理呢?
对于收取物业费,如果得到正规的物业费发票之后,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物业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收取物业费需要开具发票且交税,希望您可以记住这一点。至于其账务处理您如果不知道做,可以询问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