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时其他应付款是否可以直接弥补亏损?
答:小编认为,注销时其他应付款是不可以直接弥补亏损的。
往来科目的金额不能直接弥补亏损,应付未付的款项挂账超过三年以上要先确认营业外收入。
如果能证明其他应付款中的余额是总公司借给分公司的而非营业收入款项,跟税务局解释清楚,应该可以,况且是与总公司之间的往来。
另外,分公司亏不亏损与总公司之间的往来账没有毛关系。
注销时其他应付款如何做财务处理?
库存抵债视同销售,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并补缴税费,企业必须偿清债务后方可注销,所以必须清偿债务,应付账款账务上也可用资产抵债,但须缴税,或者金额小的话用现金偿还,
核销“其他应付款”只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把“其他应收款”核销后,
借: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所得税费用(本年利润*25%)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注销时其他应付款的处理,您现在了解了没有?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