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2017-07-25 10:5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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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预缴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已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1、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实交时,扣除已预交金额后按差额上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会计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

1、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后,应该同时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或者在年底时,把预交的增值税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起交纳了,不过最好是同时交纳,以免以后忘记了,是要交滞纳金或者罚款的.

会计分录:

预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预缴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上文已经详细为大家解答,大家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在会计学堂在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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