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已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分录如下:
1、预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实交时,扣除已预交金额后按差额上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分录.小规模纳税人只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个会计科目核算增值税的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
《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
1、企业上缴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小规模纳税企业记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缴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小规模纳税企业,仍可沿用三栏式账户,核算企业应缴、已缴及多缴或欠缴的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后,应该同时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或者在年底时,把预交的增值税部分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起交纳了,不过最好是同时交纳,以免以后忘记了,是要交滞纳金或者罚款的.
会计分录:
预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额)
贷:银行存款
计提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交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预缴附加税会计分录怎么处理?上文已经详细为大家解答,大家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在会计学堂在线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