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政策依据及相关计算方法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会计处理
1、对外捐赠支出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接收捐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这一问题,希望您看完本文后能够有所收获。至于您在学习会计中,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