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应付账款未支付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应付账款是企业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专门用以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会计学堂了解到,应付账款长期未能正常支付,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要求,很可能被认定为“却已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而被要求调整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内资企业应付账款未支付会计处理分析
新会计制度下规定企业由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作为“利得”处理,“利得”包括“资本公积”和“营业外收入”,而债务重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益等,在新会计制度下都记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的应付账款,因对方单位发生变故确实无法支付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视同企业经营业务以外的一项额外收入,借记“应付账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内资企业应付账款未支付的情形,下次您遇到了是否可以解决呢?如果您下次还是有疑问,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我们将会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