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房产税该如何缴纳

2018-10-27 11: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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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房屋土地都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是以不动产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企业规模壮大,会在不同的地区有办事处;人的经济水平提高,思维开放会在不同的城市投资购买住房、商铺,这就导致了企业、人、房分离的现象,这些房产的异地房产税该如何缴纳,大家又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会计学堂的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吧。

异地房产税该如何缴纳?

答: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房产不在一地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异地房产税该如何缴纳

房产税的纳税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呢?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关于异地房产税该如何缴纳这个问题,小编就带大家学到这里了,更多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多多关注我们会计学堂的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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