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扣联逾期未认证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答:小编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超过了认证期限,在符合税总货便函 [2017] 127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下,可开具红字发票。
税总货便函 [2017] 127
号文件中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的,可开具红字发票。
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了认证期限”的理由,开具红字发票的行为,能否符合文件的要求,尚不能明确。
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中能够开具红字发票
抵扣联逾期未认证的会计处理:
1、未超过认证期限的,可在次月认证抵扣。
借:待摊费用-进项税
原材料
货: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2、超过认证期限的,该笔税无法抵扣。
①无责任人赔偿的
借:原材料
贷:待摊费用-进项税
或:
②有责任人赔偿的
借: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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