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会计分录呢?

2018-11-02 15:0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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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的会计核算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呢,对此,本篇文章从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这两个步骤分析了其会计分录。至于预算外收入的范围,您不知道的话,更不要错过了本文哦。

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会计分录呢?

答:预算外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因此,对于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其会计核算如下:

1、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2、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做会计分录呢?

预算外收入范围包括哪些?

1、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

2、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

3、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用于乡镇政府开支的乡自筹和乡统筹资金;

5、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

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的核算,以及预算外收入范围,您现在都清楚了没有?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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