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2018-11-09 14:3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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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评估资产,大家第一反应是不是资产评估,在这可不是哦。评估资产是指经过评估后的资产,那么问题来了,评估后的资产是否可以正常计提折旧?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呐?

评估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答:根据我国会计计量应采取历史成本的原则,在不改变固定资产所属权限的情况下进行的评估增值,不得改变其帐面价值,也就不涉及折旧年限变化和新增净值如何计提折旧的问题了。评估增值部分是不能计提折旧的,如果计提了,也应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如果你的评估是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改变了其权属,则被投资企业用评估后的净值入账,按同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乘以成新率作为这部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如果无法取得固定资产购置时的正规发票等真实凭据,可以评估入账,并可以按照评估入账的价值计提折旧,但是在税务处理上不能在税前(所得税)扣除。

评估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 

1、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一):

月折旧率=(1-净残值率)/使用年限*12

月折旧额=原值*月折旧率

平均年限法(二)

月折旧率=月折旧额/(原值-净残值)

月折旧额=(原值-累计折旧-净残值)/(使用年限-已计提月份)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工作量发是根据实际的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基本计算公式为: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净残值率)/预计工作总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平均摊销。系统将根据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月份和已计提折旧月份两项的内容,自动判断剩余使用期间,如剩余使用期间为12-24个月时(取决于折旧年限是否为整年,如为整年是24个月,如不为整年,会在12与24个月之间),计提折旧的金额会按照规定方法重新计算。

4、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或者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关于上述内容“评估资产是否可以计提折旧?”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想要咨询我们的,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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