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提前竣工借款利息的所得税如何做账?
答: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企业所得税上,按照财税(2009)121号文以及国税函(2009)2号文的规定,只要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未造成境内关联方间的税收流失,也不要进行纳税调整。
因此,对于项目提前竣工借款利息的所得税,可以这样做账:
长期借款利息的提取分录
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在建工程借款利息如何做账?
要根据借来款项的用途,当期费用化利息允许当期税前扣除,资本化利息则要计入相关项目的成本,待以后期间费用化时,才可税前扣除。
1、在建工程没有完工时,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中,计入财务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借款利息的做账,以及在建工程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您现在都清楚了没有?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地方,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