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应税消费品如果退货了怎么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
纳税人办理退税手续时,应将开具的红字增值税发票、退税证明等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办理退税。
含税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该如何计算合适?
如果是含税应税消费品怎么计算消费税,可以这样思考:
1、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2、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销售应税消费品如果退货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没有?或者您还有补充的地方,也可以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