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不动产购进工程物资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2018-11-15 15:5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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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不动产购进工程物资的会计处理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应该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对此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其政策依据来分析这一做法。至于领用的会计处理是个什么情形,其中涉及到了进项税额转出内容。

建不动产购进工程物资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入不动产,以及2016年
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有关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两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 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购人时:

借: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60% )

一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银行存款等

2、第二年(第13个月)时:

借: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贷:应交税费一待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40%)

建不动产购进工程物资如何做会计处理合适?

在建工程领用物资如何做会计处理

如果是在建工程领用物资,则会计处理具体做法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建不动产购进工程物资的会计处理,您还有什么高见吗?或者您可以对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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