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代垫代扣税款所得税前怎么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等,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与资产成本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雇员承担全年一次性奖金部分税款有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问题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条的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税法所述税金或附加,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为企业以外的另一方负担的税金不得税前扣除,而企业代垫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税款的纳税义务人是取得相应报酬的个人,企业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因此代垫代扣税款不属于企业发生的各项税金及附加所指的内容,也就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
第一,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第二,企业既承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举例说明如下:
一、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扣缴该职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科目.
二、企业为个人代负个人所得税通常有两种情况:
一是按照合同或者协议规定,纳税义务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全部或部分由企业负担.这种情况通常是企业的自愿行为.
二是因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由企业赔缴.这种情况是税法对企业未履行扣缴义务的一种"处罚".企业除了赔缴税款外,还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量的滞纳金和罚款.
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对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其税款本应由个人负担.企业代纳税人负担的税款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的支出,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与之相适应,企业代负的个人所得税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代垫代扣税款所得税前怎么扣除?答案是做为与经营无关的支出不能扣除.上文已经为大家做了详细的介绍,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线提问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随时随地为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