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集体旅游费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18-11-20 16:5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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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集体旅游费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这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到现在包括小编我在内也不能给你一个具体的答案,唯一能告诉你的就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其原因会计学堂小编就给大家列举在下面。欢迎大家点击阅读。

员工集体旅游费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因此,上述公司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但是有的地方税务局允许税前扣除有的地方税务局不允许税前扣除,比如:

【河北国税】2014年热点问题--企业所得税(发布日期:2014年11月30日)
企业组织员工集体旅游,旅游费用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国税函〔2013〕161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辽宁地税】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7-01-17)

(二)企业组织职工旅游、赴革命圣地接受教育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组织职工旅游、赴革命圣地接受教育等支出不属于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江苏地税】问:公司组织职工外出旅游,旅游费支出能否算作职工福利费?(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8日)

【锦州地税】问: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旅游费发票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发布日期:2016-08-01)
答:职工旅游是减轻职工工作压力,为企业生产提供动力,所以属于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依据(财税【2004】11号)近来,部分地区财税部门来函反映,一些企业和单位通过组织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奖励营销业绩突出人员的现象比较普遍,要求国家对此类奖励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就企业和单位以免费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形式提供个人营销业绩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 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苏州地税】《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苏州地税函〔2009〕278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职工福利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从组织职工旅游的性质来看,其具有缓节工作压力,进一步提高生活质量的积极意义,因此,企业组织职工旅游发生的费用支出暂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范畴,并按照税收规定扣除。如果企业以职工旅游的名义,列支职工家属或者其他非本单位雇员所发生的旅游费,则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也不得税前扣除。

员工集体旅游费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那么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比例是多少呢?

:1. 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4.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

5. 职工培训费用。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6. “五险一金”,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 补充养老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8. 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9.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1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一般企业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1.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
手续费和佣金,一般企业: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财产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扣除;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扣除。

13.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关于上述内容:员工集体旅游费支出是否可以税前扣除,需要去咨询当地税务局,尤其是现阶段国地税合同这一非常时期,更需要去咨询相关税务部门或人员。如还有会计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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