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可以作职工福利费吗

2018-11-20 17: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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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可以作职工福利费吗?职工福利费作为大部分企业来说都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在税法上面那些才能真正的作为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呢?下面会计学堂的小编将为大家讲解一下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是否可以做为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欢迎大家点击阅读。

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可以作职工福利费吗

下面我以问答的方式向大家讲解

【问】春节法定假期内,公司根据部分员工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公司驻地过节的情况,制定了家属探亲制度。即员工家属可以探望在外地出差的亲人,公司按其标准承担往返机票和住宿费。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上述两个文件中规定的探亲假路费,均应是职工发生的探亲路费,如果是家属探亲费,将被作为与生产经营无关职工福利费用进行调整,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注意一点无缘由的探视费用并不在此文件中,即除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以外的名义的费用则不在此列,不能进行税前扣除。

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可以作职工福利费吗

那么职工福利费究竟有哪些呢?

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

关于上述内容:员工家属机票与住宿费可以作职工福利费吗

是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而确定,符合条件的(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则可做为福利费,反之则不能。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有会计相关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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