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固定资产如何更改折旧年限?
1.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
2.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并就其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减去已经计提折旧的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
3.新税法实施后,固定资产原确定的折旧年限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的,也可以继续执行。
按照上述第二点规定,可以变更折旧年限.但是变更结果不得与新所得税法相违背,即应该在新税法规定的年限内计提折旧。
变更时,去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财务软件备案报告书”相类似的表格,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固定资产折旧考虑因素?
企业在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该固定资产的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2)该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如因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
(3)该固定资产的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
(4)有关固定资产使用的法律或者类似的限制。
好了,关于上述“旧固定资产如何更改折旧年限”问题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那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又如何解决呢?当然是未来适用法啦,有关固定资产方面的还有不清楚的,会计学堂小编随时为您解答哦,记得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