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如何处理?
答:会计分录如下:
1、先将损失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并且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若损失有责任人赔偿,则计入其他应收款,若没有人赔偿,属于管理不善造成,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非正常损失项目税法规定
1、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的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2、按税法规定,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失损耗外的损失,主要考虑非正常损失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因而税法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非正常损失不准抵扣.
3、当发生非正常损失时,首先计算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购进额,然后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即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与负担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科目,按实际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成本,贷记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产成品"科目,按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本文详细介绍了由于保管不善等非正常损失的项目如何处理,其实非正常损失的财务一般来说都是需要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会计处理其实也不难,只要是确定科目就可以很好处理.同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采取税务处理.如果你对本文的介绍不是很满意,那么建议你咨询一下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