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一般来说,各地区都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特点,制定各省属区域建安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
建安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主要分为这样几部分:
一是征收方式.对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正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真实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报县级税务机关审批后,实行查账征收.
对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一律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包括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建筑安装企业的应税所得率为5%至20%,具体由县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是适用不同征收方式的条件.实行查账征收的建筑安装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会计核算制度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其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二)经营核算工作程序规范、合理.
1.从单位施工合同签订到工程竣工收回全部决算工程款止,能够实行全程监控;
2.工程项目施工设计、质量控制、财务收支、成本控制计划等资料完整;
3.年度终了,能够准确提供已完工程量、未完工程量、竣工决算等情况;
4.单个工程项目的成本必须单独核算,并在账簿上单独反映;
5.建立材料、存货定期盘点制度(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
(一)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建筑企业收入确认的条件与方法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关于建安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各位了解了吗?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收与计算具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会计学堂有专门的行业网课,为财税人员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