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核算金融企业的贷款?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金融企业逾期贷款的会计核算怎么处理?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到期(含展期到期后)未归还的贷款。当贷款逾期,借款单位存款账户无力归还贷款时,银行会计部门应于贷款到期日营业终了,通过会计分录将贷款转入“逾期贷款”账户。核算时由会计部门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借款单位贷款户
办妥上述手续后,将逾期贷款借据另行保管,加强催收。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El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发生罚息利率调整情况则分段计息。待借款单位的存款户有资金时,银行应按规定的扣款顺序,一次或分次扣收逾期贷款。扣收时,由银行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办理转账。转账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存款户
贷: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应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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