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交接怎么做?
会计档案交接方法:
(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2)单位分立
①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
②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协商后的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
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3)单位因为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
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的单位保存,并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4)单位合并
①单位合并后原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
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仍应由原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5)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6)个人交接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7)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会计工作交接要注意什么?
1、帐表是否齐全,至少点清本年的,包括凭证、账簿、报表、纳税表
2、总账与明细账是否平衡(将明细账余额总计与总账对照一下)
3、是否有遗留未处理问题。主要涉及税务方面,主要查看税务报表是否和账务相符、有无差错,询问是否有未处理或正在处理问题。
4、索取其他资料,象成本核算资料、销售资料、付款结算资料、对账资料等日常需要的资料
5、查看微机各系统功能是否运行正常
6、涉及应收、应付款明细账最好建议抄录一份备案,双方签字,明晰责任。
7、涉及现金、银行存款,要和出纳核对,并由出纳签字确认,作为交接附件保存。
上述内容列出清单,交接双方确认后,一式三份三方签字,公司方保留一份,交接双方各一份。
并注明:账务交接后,接管人对交接前账务涉及的内容有不明事宜,有权询问移交人,移交人有义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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