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怎么委托收款
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托收,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将汇票后背书栏补齐,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一、托收凭证的填写
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
1、委托日期;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即为票面显示的“付款行全称”栏内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账号;4、付款人地址;5、付款人开户行:“付款人开户行”栏与“付款人”栏一样,均为承兑行行名;6、收款人全称;7、收款人账号:为收款单位送交托收银行本单位账号;8、收款人地址;9、收款人开户行;10、金额:票面金额大写、小写;11、款项内容:“货款”等;12、托收凭据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并需填写托收的本张承兑右上角的汇票号码;13、附寄单证张数;本托收凭证共五联,要求复印填写,每张填写内容一致。填完后在第二联左下角指定处加盖本单位预留印鉴。
二、补齐汇票后背书栏
汇票后的被背书栏理论上由每手背书人填写,但在实务操作中到期托收的汇票后被背书栏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托收人逐栏填补以前各家被背书栏。这样做危险非常大,万一将某家名称填错,需要追溯至该家由该家出具证明并在同张证明上加盖公章和预留印鉴三个印章。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期最长为六个月,在这期间,完全可能经手几十家。一旦写错,需要追溯证明的时候,对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业没有任何业务联系,连联系方式都无法找到,就算找到对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导致托收方无法托收。所以一定要谨慎填写。
三、在最后被背书栏加盖本公司预留印鉴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后,就可以把托收凭证和汇票原件交与托收银行柜台,柜台将以第一联作为回单交还托收人。并将所委托托收汇票寄到开票行予以查询。如无误到期即可解付。
办理商业汇票业务需要注意哪些?
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况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必须记载事项。
我国目前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目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远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生机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承兑汇票怎么委托收款”的一些步骤的讲解,其实纵观上述步骤,并没有特别复杂难于理解的事项,更多的需要的是谨慎细心,此外我们稍稍拓展讲述了一些商业汇票办理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有其他财税问题需要帮助,欢迎联系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