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
收到货物,,未付款,应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如果购买的是办公用品等可以直接计入损益科目的耗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应支付给供应单位的货款;借方记减少,登记已偿还供应单位的货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货款。
4、明细账户:按供应单位分别设置明细账。
应付账款,一般应在与所购买物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或者所购买的劳务已经接受时确认。在实务工作中,为了使所购入物资的金额、品种、数量和质量等与合同规定的条款相符,避免因验收时发现所购物资存在数量或质量问题而对入账的物资或应付账款金额进行改动,.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一般在所购物资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确认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核销会计处理
首先,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是企业的一项收入,应该确认为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其次,这种收入是没有对价的物的付出,即不是一种交易行为。因此,这种收入不属于任何一种流转税的应税收入,不需要计缴流转税及其附加税费。
由于上述两个原因,企业确认的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在核销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确认的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在核销时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因此该营业外收入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我们对收发票未付款的会计分录的一些总结,其实主要把握好,应付未付款作为一项负债,拿到发票时一般我们已经收到相应的货物或者服务,因此此时就可以将未付款作为一项负债处理。把握好应付账款的性质即可。注意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实质是一项营业外收入。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欢迎多多和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