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费能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作为成本扣除?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支付给国土管理局征地测量事务所的测绘费、交易费不属于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因此,不能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房屋面积测绘报告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3、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复印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原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5、工程款无拖欠证明或已按施工合同付款的证明原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4份;
6、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复印件;
7、政府或政府占有股份的工程应提供经财政局审查的工程竣工决算书,附财政局出具的《工程竣工决算批复》;
会计学堂小编提示: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测绘费能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作为成本扣除的全部内容了,获取更多财务相关资讯,请点击窗口与答疑老师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