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019-03-13 17:1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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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企业对外销售了货物,但是顾客收到货物之后发现了质量问题,会要求企业进行赔偿。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赔偿金额之后,货物并没有收回,这时候就相当于企业将货物赔偿给他人了。那么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呢?

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答: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和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怎么确定?

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情形,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营改增”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货物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

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 +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A+B) ÷(1-C)

进口环节増值税的征收: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货物赔偿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就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其他关于货物赔偿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更多相关资讯内容尽在会计学堂,快来围观吧,关注会计学堂即可免费获取更多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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