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吗

2019-03-15 10:2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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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的材料账面价值指的是计提过存货减值准备之后的价值,可变现净值指的是材料的实际价值。很多人搞不清楚账面价值和可变现净值之间的关系,认为账面价值就是可变现净值。那么出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吗?

出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吗

答:那要看哪个低了.分情况而定

在之前未对材料减值的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材料账面价值为100可变现净值为90万,那就要对材料进行减值.减值后两个都是90万这时就相等了.要是可变净值为110万,那就不用减值所以一个100万一个是110万就不等了.

如果之前对材料减过值那要看它的存货跌价准备有多少了余额了.比如材料账面价值为100已计提了减值20万,可变现净值为110万此时把存减值转回10万转回后两者都是110万这时也相等.如果可变现净值为130万那最多只能转回20万,此时一个是120万一个是130万这样就不相等了。

出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吗

什么是可变现净值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以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按照准则定义,可变现净值(NRV)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存货准则特别强调企业在实际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应当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企业因持有存货的目的不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处理方法也各不相同。

一是持有以备出售的存货,如商品、产成品等。对于这一类存货分为两种情况。即有合同约定(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存货和没有合同约定的存货。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通常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的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但是,如果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产成品或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作为计量基础。没有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产成品或商品一般销售价格或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作为计量基础。

二是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存货,如原材料等。在会计期末运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材料存货进行计量时,需要考虑材料的用途: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应将其与所生产的产成品的期末价值减损情况联系起来;对于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则只需要将材料的成本与根据材料本身的估计售价确定的变现净值相比即可。具体来说,对于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按以下原则处理:(1)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高于成本,则该材料应按照成本计量。(2)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应当按可变现净值计量。

以上介绍了出售闲置材料账面价值等于可变现净值吗,也讲解了什么是可变现净值。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可变现净值不等同于账面价值,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其实并不是一回事。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依然不是很明白,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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