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是大家所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印花税征税对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体。这些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征收对象,属于纳税义务人,所以这部分群体应该遵照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
如果要将印花税的征税对象进行细分,又可以分为:(一)立合同人;(二)立据人;(三)立账簿人;(四)领受人;(五)使用人。
根据印花税条例,目前我国印花税所包括的凭证具体分类包括5种: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以上5类凭证就是我国现行印花税所主要征收的凭证分类。从征收的税率来看,印花税的税率较之其他税种是偏低的,这是由于其遵守了“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对于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凭证当事人,即对于该凭证具备直接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单位或个人,都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缴纳印花税。
哪些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我国的印花税征税范围采取正列举,因此只要不在列举范围的,都属于非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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