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吗?
个人不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二)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不管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还是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个人不能申请代开专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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