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进节能设备如何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规定:“五、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因此,购进二手节能节水设备的单位可按照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购买节能设备税收抵免是否可结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因此,如果该企业购置这批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未在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完,当年不足抵免的,是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的。
以上详细介绍了企业购进节能设备如何享受税收优惠,也介绍了购买节能设备税收抵免是否可结转。作为一名企业财务人员,一定要明白企业购买节能设备是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抵免的,并且可以连续几年都抵免的。如果你不是很明白,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