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

2019-03-31 10:08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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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属于我们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农业生产者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不同类型的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农产品其进项税抵扣方法不尽相同。那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

答: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加计扣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期限

一般地,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抵扣期限为360天。现就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期限有关涉税事项与大家探讨。

一般地,自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四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为360天。

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关于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抵扣?”问题的回答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怎么来处理这个问题了。会计学堂的老师能提供专业的会计难题讲解,如果有需要咨询的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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