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一样,直接计入成本费用中,采取不认证不抵扣的处理方法,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普通发票,会计上直接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进入相关成本费用。
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得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建议
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议先认证抵扣再进项税额转出,可以避免产生滞留票的风险。
特别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九条规定,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这里所谓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认证相符,否则后期改变用途也不可以抵扣。因此建议,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所有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先认证抵扣再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永远不能抵扣的服务,比如餐饮服务、娱乐服务、贷款服务等,建议不要取得专用发票,要求对方开具普通发票。
好了,关于上述“没有取得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办”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增值税发票不可抵扣和不得抵扣大家一定要分清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