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发票丢失怎么报账
1.如果你需要报销的发票金额不大的话,又不是什么特殊的物品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拿其他的发票来代替
2.如果你需要报销的发票金额很大的话,你可以找到相应的出票单位原始票据存根联或记账联的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这样也是可以报销发票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请您办理上述手续后,再按以下程序办理: 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到销货单位取得该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销货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货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销货发票。
原始凭证的附加条件有哪些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应使用统一发票,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必须加盖填制单位的公章。
2.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要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代替。
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
5.销售货物发生退口并退还货款时,必须以退货发票、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作为原始凭证。
6.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
好了,关于上述“原始发票丢失怎么报账”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的又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