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2019-04-04 10:1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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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在一些实体企业中是很常见的行为,但是有的时候销售出去的固定资产是未抵扣进项税的,那么销售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的内容供大家参考阅读。

销售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根据上述规定,属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如果同时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不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则不应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而应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缴纳?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根据上述规定: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东北地区2004年7月1日起、华中六省市按照实行扩大抵扣范围的时间2007年7月1日)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

销售未抵扣进项税固定资产的税率就在上文中给大家整理的非常详细内容了。那么小编关于问题“销售使用过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就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财务知识都有所了解了。如果还有其他关于企业的财务问题,可以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在线老师,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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