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标准
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减除标准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概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好了,关于上述“个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标准”的问题,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其实,个税中年终奖的计算方法也没有那么困难。如果大家在学习上或者工作中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小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