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什么时候一次性扣除

2019-04-05 15:3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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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固定资产什么时候一次性扣除在什么时候可以进行报算?其实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扣除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所知,企业在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什么时候一次性扣除

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固定资产什么时候一次性扣除

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    

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    

固定资产记账凭证;    

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仍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固定资产什么时候一次性扣除,其实是可以操作的。只要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的的设备和器具,不需要区分用途,所有行业都可以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的。大家一定要切记哦,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时候,问清楚情况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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