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扣除特殊事项的处理
1、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2、销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损失;
3、销售存货损失;
4、盘亏损失;
5、发生坏账损失;
6、投资损失;
7、被盗、丢失损失;
8、其他
资产损失扣除特殊事项的处理的相关问题
1、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年末时没有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申报,是否可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实际资产损失是在账务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吗?
实际资产损失可以申报扣除,要同时满足条件:1)损失实际发生;2)已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资产损失在实际发生年度没有扣除的,没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在以后五年内通过专项申报追补到发生年度扣除;
3、什么是法定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在什么时候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是实际没有发生处置、转让资产的行为,但发生了符合财税【2009】57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文按规定计算确认的损失。比如坏帐损失。法定资产损失要在账务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在处理资产损失扣除特殊事项时只要注意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才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这点要记住。同时,我们在申报资产损失扣除特殊事项要注意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资料,这点如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在线和老师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