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资料

2019-04-13 15: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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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土地所有者,在实际公司运营中,由于不可抗因素,或是公司严重亏损等原因,土地使用税就会不能按时缴纳,针对以上情况,税务机关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什么资料呢?以下给大家做一些相关说明。

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资料:

答:土地使用税是按年计算,每半年征收一次,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时间一般是在4月和10月,但有的地方税务并未按照此规定严格执行: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半年申报缴纳,其中上半年为4月15日前,申报缴纳的税款不少于全年应纳税额的50%;下半年为10月15日前。2、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计年应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按月或季度的方式(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动)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为每月的10日前或季末后10日内。采取按月或季度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名单由各管理分局确定后报市局备案并传递征收大厅备查。

   对于由于特殊原因款不能按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局会要求提供的资料主要是延期申报申请书、延期申报资料附表以及本地税务局要求的其他相关报表。

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资料:

延期申请书的相关格式参考: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某某税务局“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和财务及资金运营情况、

第二部分:提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理由,一是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企业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 ,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法定劳动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并列出具体的金额 。

第三部分,提出申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总的来讲延期申请,要提前去税务机关做好咨询工作,并按要求提供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资料,阐明相关原因,做好延期申报的相关报告,一定要在税款缴纳日期前完成相关工作,否则就会形成逾期税款,对企业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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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税延期申报需要资料

    需要公司的银行流水账,缴纳税款情况,填制延期申报表,还有公司的营业证照,公章,并且还需要在系统中进行申报。只是不缴税,延后缴。

  • 作废土地使用税往期申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过去?

    您好,带好您的申报表,作废的原因,公章

  • 逾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话需要怎么弄,需要带什么资料去补申报吗

    你好,拿着申报表去税务局大厅补报现场缴纳。

  • 要进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需带啥资料去地税申报啊?

    1/房产让,、土地证、.以及相关的,比如租凭合同、评估材料、转让合同等能证明房产价值的材料(复印件带上) 2/申报表,在当地财税网上可以下载的,或到税务局领取。(原值什么的) 3/填好后盖上法人(签字)章和公章。 补充下吧,如果你还不清楚,可以问税务局的人,可以找你们专管员的

  • 你好,我咨询一下,土地使用税延期缴纳,可以延期多久,延期申报表是什么格式?

    你好同学 期申报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一项权利。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确实遭遇到困难、不可抗力等,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业务的,要在当期的申报期内提出申请或者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的延期申报申请后,要调查核实后进行核准。在基层税务机关具体办理延期申报的工作当中,有两个问题难以把握:一是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二是预缴税款如何确定。对于预缴税款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文规定,但有税务总局的文件可以比照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省等遭受强烈地震灾害地区延期申报纳税的通知》(国税函〔2008〕409号)规定,延期时限由各省市在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自行核准。由此可见,办理延期申报最长期限为三个月,和延期纳税期限相同。对于预缴税款如何确定,一般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按上月实际缴纳税款确定,无上月实际缴纳税款的,综合征管软件(CTAIS)通行规定是按其经营期内上推不超过12个月的月均实际纳税额确定。二是对于本期经营情况变动大的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申报预缴税款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当纳税人本期应纳税额远远大于比照上期税额的预缴税款时,延期申报则可能成为纳税人拖延缴纳税款的手段,造成国家税款被占用。为防止此类问题发生,税务机关在审核延期申报时,要结合纳税人本期经营情况来确定预缴税额,对于经营情况变动大的,应合理核定预缴税额,以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并保护真正需要延期申报的纳税人的权利。还有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预缴税款的结算是否涉及滞纳金问题。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预缴税款额在规定的当期纳税期限内进行税款预缴,延期申报期满后纳税人要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申报、税款结算。根据国税函〔2007〕753号规定,在办理税款结算之前,预缴的税额可能大于或小于应纳税额。当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结算退税但不向纳税人计退利息;当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结算补税时不加收滞纳金。因此,税务机关在核准的延期内接受纳税人的申报,并进行税款清算,对核准延期内缴纳的税款不加收滞纳金;纳税人预缴税款大于实际缴纳税款的只退税不计退利息,预缴税款小于实际缴纳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需要公司的银行流水账,缴纳税款情况,填制延期申报表,还有公司的营业证照,公章,并且还需要在系统中进行申报。只是不缴税,延后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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