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 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 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 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 理或处罚。
二、 本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以前(含2008年度之前)没有处理的事 项,按本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政策,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企业虚报亏损,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虚报亏损如何做账务处理?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所得税虚报亏损。如果你纳税调整后需要交所得税那么你的分录是这样: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怎么做?要提醒广大会计虚报亏损是有风险,有可能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而且账务、税务方面都需要做的完美无缺。在迫不得已需要虚报亏损时,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请教具体怎么做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