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

2019-04-17 09: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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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在实务中,很多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预征与核定相关问题存在诸多疑问,例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如何计算预征土地增值税税额?为了便于各位纳税人理解掌握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了关于这个内容的处理方法,欢迎点击阅读!

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十四条关于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申报纳税的问题相关规定:“根据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因此,对纳税人预售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预征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比例预交,待办理决算后,多退少补;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不预征土地增值税的,也应在取得收入时先到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第二条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是否为含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一条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规定: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

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

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地区的划分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

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小编以举例的方式给大家介绍

例如:2019年1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房时,取得了预收款1100万元(含税收入),该公司所在地适用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3%。那么,该公司应缴纳预征土地增值税多少元?

计算企业取得预售款预缴的增值税:1100万÷(1+10%)*3%=3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1100-30=1070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税额:土地增值税预征税额=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征率=1070*3%=32.1万元

关于上述问题: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在预收款收到的时候核算其增值税,在计算其土地增值说的时候将增值税部分扣除后,所得的收入在根绝企业自身在税务局核定的是那种增收方式,实用那种中税率进行核算。希望本次小编能帮助到你,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尽快回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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