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打折部分用交税吗
答:打折其实是属于商业折扣。如果收入和税金在一张发票上,就可以按打折过的金额交税。如果令开发票。则不按打折过的金额计算税金。
餐饮业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纳税人种类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和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为3%。
按照规定,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餐饮企业应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也是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
答:一、折扣销售:是先折扣后销售,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打折”,会计上是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的。
二、销售折扣: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三、销售折让: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四、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有什么区别:
1、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2、销售折扣是先销售后折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现金折扣”,这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企业为了提前收回货款而给予客户应收款 项上的减免,应该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计入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是因为企业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给购买方价款上的优惠,应该冲减销售收入,但是注意不能冲减销售成本。
4、三者概念并不相同,但都一定程度上做出了打折。
五、会计上处理的区别:
销售折扣:做账时直接按折后价处理,不体现折扣金额,按折后金额开具发票。
折扣销售:商品卖出后,想让客户快还钱,少收款项相当于应收账款贴现的代价,记作财务费用,确认收入与开票均按折前价格操作。
销售折让:因商品有瑕而豁免部分货款,视同销售减少处理,类似销售折扣的会计处理方式。开具发票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这种情况下要记得冲减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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