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2019-04-18 17: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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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会获得发票,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为了减少自己缴纳的增值税,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然而也有一些粗心大意的工作人员将认证的发票没保存好丢失了,那么已经认证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那么已经认证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纳税人发生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时,应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发票受理岗报告,领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声明〉刊出登记表》,《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无法完整记录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好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要分下面两种情况: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那么已经认证的发票丢了怎么办?

丢失发票的完税证明怎么处理呢?

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 票的发 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 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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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因此,您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 已经认证的专票丢失了,该怎么办?

    你好,登报挂失就可以了。

  • 如果对方给开的发票,丢了,但是,已经认证过了,怎么办客户寄给的都丢了但是,已经在认证平台上勾选认证过了但是,丢了

    您好!你先向税局报告,然后登报,然后税局罚款,然后用复印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