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2017-08-23 16:4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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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不清楚的网友看下文。

应税行为3%征收率计税销售额计算

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大盘点: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无论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是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其征收率统一为3%;

而对于特定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征收率却存在6%、5%、4%、3%多个档次,未能较好的体现税制的统一、税负的公平。

1、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会计核算

(1)借:货币资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3%)

(2)借:应交增值税(销售额×1%)

贷:营业外收入

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涉及的类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2)“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4)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地区试点以前或者非试点地区2009年1月1日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3、会计核算

(1)借:货币资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销售额×3%)

(2)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销售额×1%)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就是可适用3%征收率的相关应税行为,若对此还有疑问的可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该领域的相关人员可加强对相关计算公式以及会计核算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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