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会计分录
答: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房产税税收特点?
答: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4、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综上所述,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会计分录细节较多,企业在日常业务处理时注重差异,同时应做好正确的会计处理,以上就是关于投资性房地产房产税会计分录的全部内容,会计学堂的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介绍完毕了,获取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请持续关注会计学堂的官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