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是不是应当分期摊销处理?

2017-08-24 14:4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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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是不是应当分期摊销处理?应当分期摊销处理,具体内容看下文。

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是不是应当分期摊销处理?

答:应当分期摊销处理

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费”和《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369号)规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性质。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3号)第三条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

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企业使用提取 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

企业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按上述规定处理。

3、安生生产费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不同性质的支出。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企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安全风险抵押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为什么国家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能达到什么效果?

答:一方面是法律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另一方面因为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投入普遍不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安全投入无保障的问题,所以将其列为必要条件。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这个钱是交给谁的?

答:安全生产费用只是一个总称,它涵盖的内容基本上可以分为九大类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四、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六、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这些资金费用平时应该专项管理,根据计划预算支出,不是全部交给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

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等相关问答,上文给出解答,关注会计学堂了解更多相关税务知识,学习掌握更多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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