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凭证与收据的区别有哪些?
答:收款凭证,是会计中的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中的一种。
收据是用来证明已收到款项或财物,是原始凭证。
可根据收据来制作收款凭证,收款凭证是记账的依据。
收款凭证是指用来反映货币资金增加业务而编制的凭证。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部的自制凭据,用于单位内部发生的业务,如材料内部调拨、收取员工押金、退还多余出差借款等等。这时的内部自制收据是合法的凭据,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入账。
单位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收款方在收款以后不需要纳税的,收款方就可以开具税务部门监制的收据。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
单位与部队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按照规定不需要纳税的,可以使用部队监制的收据,这种收据也是合法的凭据,可以入账。
除上述几种收据外,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是不能作为凭证入账的。
收款凭证填制方法是什么?
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 “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在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金额栏填列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数额,在凭证的右侧填写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并在出纳及制单处签名或盖章。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凭证右上角的“ 字第 号” 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的合计数;凭证右边“附件 张”处需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
在最下面的财务主管,记账,出纳等处,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或其签章。
收款凭证与收据的区别有哪些?通过小编的详细介绍,现在你终于明白这不是一回了事吧?!有的收据是可以直接入账的,有的则不可以,至于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你还需要来学堂在线答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