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2019-04-28 12:41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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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具有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双重性质,它可转换为普通股,那么在转换过程中如何做会计处理呢?这是会计学堂和大家今天要讨论的问题。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根据IFRS(国际会计准则),convertible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资产负债表被列示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之后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司的估值增长的情况下,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上涨,这部分公允价值的增加需要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公允价值亏损”。反之,如果公司估值下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下降,相应的公允价值的下降在损益表中需要却认为“公允价值收益”。一般公司会把这部分非现金的亏损作为非经常性亏损在Non-IFRS(类似“扣非净利润”)披露中剔除。

公司上市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人可以按照转换日普通股的公允价值(IPO发行价)转换为普通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余额和股本之间的差异计入股本溢价,之前计入留存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是亏损)就留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或为弥补亏损)中。

举例说明,比如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成本100万,公允价值上升1000万,后公司上市时转换为普通股,按转换比例,转为50万股。

1. 公司向投资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时,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初始计量

Dr:银行存款 100万

C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00万

2. 公司估值上升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上升

Dr: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万

C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000万

3. 公司上市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D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100万

Cr:股本 50万 (假设面值1元)

Cr: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50万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优先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财会[2014]13号对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倾注了大量文字,本文受篇幅限制不予详细介绍。该文件在“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部分中,充分运用了实质高于形式的原则,提出了对于按财会[2014]13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按财会[2014]13号归类于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优先股,具有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双重性质。企业发行优先股,应对照财会[2014]13号中划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特征描述,按照实际情况和业务具体特征,将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应付债券)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如果你是会计学堂忠实的观众,你一定记得在前期会计学堂也就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做过一次解读。你还记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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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根据IFRS(国际会计准则),convertible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资产负债表被列示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之后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司的估值增长的情况下,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上涨,这部分公允价值的增加需要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公允价值亏损”。反之,如果公司估值下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下降,相应的公允价值的下降在损益表中需要却认为“公允价值收益”。一般公司会把这部分非现金的亏损作为非经常性亏损在Non-IFRS(类似“扣非净利润”)披露中剔除。 公司上市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持有人可以按照转换日普通股的公允价值(IPO发行价)转换为普通股,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余额和股本之间的差异计入股本溢价,之前计入留存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通常是亏损)就留在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或为弥补亏损)中。 举例说明,比如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成本100万,公允价值上升1000万,后公司上市时转换为普通股,按转换比例,转为50万股。 1. 公司向投资人发行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时,对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初始计量 Dr:银行存款 100万 C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00万 2. 公司估值上升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上升 Dr: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万 C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000万 3. 公司上市时,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Dr: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表之金融负债-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 1100万 Cr:股本 50万 (假设面值1元) Cr: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50万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会计处理 优先股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财会[2014]13号对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倾注了大量文字,本文受篇幅限制不予详细介绍。该文件在“金融工具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部分中,充分运用了实质高于形式的原则,提出了对于按财会[2014]13号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按财会[2014]13号归类于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优先股,具有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双重性质。企业发行优先股,应对照财会[2014]13号中划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特征描述,按照实际情况和业务具体特征,将优先股划分为金融负债(应付债券)或权益工具(其他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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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果要写论文或者论述题的话建议搜索一下这方面的知识,网上很多

  • 可转换优先股会计处理?

    你好 借应付债券 优先股 公允价值变动 贷 股本 股本溢价

  • 老师好!我想请问一个会计问题。请问企业持有的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是归到哪一会计科目?具体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你好,同学。 借 银行存款 贷 库存股

  • 可赎回的优先股和不可赎回的优先股有什么区别?

    您好,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相联系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由股份公司赎回。这种股票的发行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