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涉税

2019-05-08 15:31 来源:网友分享
1317
大家都知道现在企业分很多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处理很多事情的时候是不一样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内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涉税呐?

内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涉税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一条规定:“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因此,你公司分别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中用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部分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个人取得这部分转增股本数额,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部分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个人取得这部分转增股本数额,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税款由公司代扣代缴。

内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涉税答:

资本公积的用处? 

答:资本公积从本质上讲属于投入资本的范畴,由于我国采用注册资本制度等原因导致了资本公积的产生。《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资本公积的用途主要是转增资本,即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虽然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并不能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加,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一方面可以改变企业投入资本结构,体现企业稳健、持续发展的潜力;另一方面,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它会增加投资者持有的股份,从而增加公司的股票的流通量,进而激活股价,提高股票的交易量和资本的流动性。此外,对于债权人来说,实收资本是所有者权益最本质的体现,是其考虑投资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投资者的权益,也会影响到债权人的信贷决策。

内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是否涉税,相信大家都理解了吧,以上述的这些转增股本是常见的操作,大家如果还有疑问,可直接向会计学堂答疑老师咨询哦,资深老会计随时为大家答疑解惑。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