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怎么操作
为了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对加计扣除做出具体规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按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加计扣除或分期摊销。
财税[2017]34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的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公布了多项“减税降费”的新举措。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千方百计使结构性减税力度和效应进一步显现。下面的例子说明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如何给企业“减负、松绑”的。
【例】某企业2017年收入为1500万元,纳税调整可扣除成本费用为1000万元,其中研发费用支出200万元,全部为费用化支出,企业所得税税率25%。
未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017年应交所得税=(1500-1000)×25%=125万元
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
2017年应交所得税=(1500-1000-200×50%)×25%=100万元
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
2017年应交所得税=(1500-1000-200×75%)×25%=87.5万元
如果企业符合15年的政策,研发费用按50%加计扣除后可享受税收优惠25万元,如果企业符合17年新政策,研发费用按75%加计扣除后可享受税收优惠37.5万元。由此可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而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优惠力度是非常大的。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可能会制约税收优惠政策的顺利开展。因此,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应按照规定程序在汇算清缴之前履行备案手续,在进行研发活动时,有企业自主立项和省、市两种申报形式,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进度计划、经费预算、人员组成和过程管理等情况。
第二,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时,可能会出现研发项目进度未按进度完成、研发费用在归集上存在偏差以及研发经费超出预算等情况,企业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以对其研发费用进行规范,保障财务部门能够准确的归集研发费用,从而促进税务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
第三,按照规定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尤其是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设备折旧,人员工资等要按照合理方法分配,规避研发费用归集风险。
第四,企业应留存备查资料准备好,税务机关后续核查中要重点看留存备查的资料,虽然放宽了政策,但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可以请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如果被否定,会有补税和滞纳金的风险,所以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前要对项目做评估。
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怎么操作,本文除了介绍了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有关规定外,还举例说明了具体的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该如何操作。有了会计学堂,从此财税不迷茫。会计学堂,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