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交纳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未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预提所得税采取源泉征收方法。当这类所得在我国境内发生时,即以这类所得的取得者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从每次支付的款项中代扣代缴应纳税额。因此,如果境内企业对外国企业支付上述所得时应按规定扣缴其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税率为10%,《国务院关于外国企业来源于我国境内的利息等所得减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37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其从我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上述各项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要交所得税?如果亏损还要交所得税吗?
只要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就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亏损就不需要交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是企业的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成本是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耗费和各项间接费用。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等。除此以外,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交纳预提所得税,一是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企业;二是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满足这两点要求才会交纳预提所得税。下期再见,会计学堂。